2017新疆阿勒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185人】
根據自治區人社廳《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自治區黨委編辦《關于阿勒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編制審核意見》(新黨編辦審字〔2017〕10號)等有關文件要求,阿勒泰地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76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事業單位空編招聘561名,5%人才儲備編制招聘115名。
一、報考條件、招聘對象
㈠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8月20日至1999年8月20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職業資格及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含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的軍隊院校畢業證書);
8、2002年10月31日之后入學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生報考醫生崗位須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報考護士崗位須取得執業護士證書;
9、具有符合報考崗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㈡招聘對象
1、阿勒泰地區戶籍或生源的大中專畢業生,部分崗位面向全疆或全國,詳見職位表;
2、在阿勒泰地區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服務期限為1年的須服務滿8個月及以上,服務期限為2年的須服務滿16個月及以上);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阿勒泰地區鄉鎮且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含選調生)的配偶;阿勒泰地區統一選派到南疆鄉鎮任職干部的配偶;阿勒泰地區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在阿勒泰地區工作的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駐阿勒泰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以上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上述人員涉及畢業證書取得時間、遷移戶籍、服務期限、婚姻狀況、相關證明材料等時限的,均截止至2017年8月 20日(含當日,下同)。
3、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⑴已在國家機關、全額、差額事業單位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
⑵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⑶ 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⑷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⑸近三年來,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含各級各類)工作人員招考(聘)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⑹現役軍人;
⑺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上述情形時限均含試用期,并截止至2017年8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