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茂名濱海新區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0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規定,結合我區工作實際情況,2017年茂名濱海新區衛生事業單位決定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和往屆畢業生及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年齡18至35周歲(1982年8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間出生),具體報考條件詳見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符合具體崗位信息表具體條件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參加廣東省2015年、2016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約人員。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7年9月1日9:00至2017年9月3日17:30。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應聘者請登錄“http://61.146.233.115:809”,按提示進行報名。
(三)資格初審
應聘者在網上報名后,報名系統將自動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請考生在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四)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為9月14日9:00-9月15日17:30,請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自行在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