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鄭州市屬事業單位高層次及緊缺人才招聘公告【招48人】
根據工作需要,經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鄭州市市屬19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8名高層次及緊缺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專業崗位、名額及具體要求
此次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及緊缺人才涉及7個委局19家單位,招聘人數48人,43個專業崗位。各單位專業崗位需求、招聘資格條件、計劃人數等情況詳見附件。
二、招聘資格基本條件和崗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報考專業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學位、較高的專業技能水平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四)報名時已取得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
(五)年齡應符合各專業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6月30日為準。例如:35周歲以下是指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是指截止到公告發布之日滿2年)。
(六)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七)崗位條件
1.教師崗位: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必須獲得相應學段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高中教師崗位的需要獲得高中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專業與崗位所需專業一致且教師資格證專業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相同或相近;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語文學科需要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報考職業類(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鄭州市衛生、鄭州市體育運動)教師資格證在報名時根據有關規定確定。
2.專業技術崗位: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必須獲得崗位要求的職稱證或從業資格證。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 近5年內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 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在校生,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6. 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及注意事項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考生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17年8月29日至8月30日8:30-18:00
提供以下材料原件1份,復印件2份:
(1)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2)《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高層次及緊缺人才)》一式3份;
(3)學歷、學位證書(第一學歷至學歷)。
(4)留學回國人員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及相關職業資格證書;
(6)考生具備報考專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工作年限、獲獎證明等)”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詳見《2017年鄭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及緊缺人才計劃表》(附件1);
(7)考生是在職人員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本人畢業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顯示專業名稱、個人情況填寫報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填報虛假信息,取消應試資格,并列入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
通過資格初次審查進入考試環節的人員名單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同時由各用人單位通知應試者本人。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