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通許縣幼兒教師招聘公告【招2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第6號令)和《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的程序和要求,經縣委、政府同意,開封市人社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20名。 現制訂如下簡章:
一、 招聘單位和名額
通許縣第一幼兒園5人,通許縣第二幼兒園8人,通許縣第三幼兒園7人,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
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及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三、招聘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30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通許籍有幼兒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師范畢業生年齡可放寬至40歲(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受黨紀、政紀處未滿的;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的;
4、通許縣教育系統在編全供人員、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以及2017年通許縣聘用的特崗教師。
四、報名時間、地點與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7年8月23日至8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二)報名地點:通許縣人才交流中心三樓。(縣民政局北50米路西)。
(三)報名辦法:
1、普通院校畢業生憑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地點報名;
2、報名時應提交《通許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3、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繳納考務費30元;
農村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繳筆試考務費。擬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者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縣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原件和低(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者須交同底板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5、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招聘的報名人數應達到1:3的比例。(如達不到報考比例的,經通許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組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
(五)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無論何時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作不良記錄登記,3年內不準報名參加所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考。
(六)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2017年8月30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18點30分前憑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通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一)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教育法規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念以及教師應具備的相關知識),滿分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通許縣教育網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