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吉首市選拔鄉科級領導干部公告【招8人】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優化領導班子結構,促使更多年輕干部脫穎而出,經研究決定,擬面向全州、吉首市范圍內公開選拔8名鄉科級領導干部。現將有關事項簡介如下:
一、選拔的名額及職位
2017年全市共公開選拔8名鄉科級領導干部。具體職位是:團市委書記1名(中共黨員)、市政府法制辦專職副主任1名、鄉鎮司法所長1名、市信訪接待中心副主任1名、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市廣播電視臺副臺長1名、市文化旅游產業服務中心主任1名、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1名。
二、資格條件
全州或本市范圍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國有企事業單位從事管理或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含中央、省屬在州縣市單位),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公開選拔。
報考人員除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感強,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實際年限計算);
(三)身體健康;
(四)符合各選拔職位的任職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二)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三)處于黨紀、政紀處分規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內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五)其他不宜報考的。
選拔職位所要求的具體資格條件(見下表):
三、選拔程序
(一)組織報名。報名時間:8月21日至8月27日。報名地點:市公開選拔鄉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政大樓A棟6樓606室)。報名者每人只可選報一個職位。報名者須按要求填寫《全州公開選拔鄉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全州公開選拔鄉科級領導干部資歷評價量化評分表》各一份(可在公選辦領取,或從吉首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告”中自行下載,網址:http://www.jishou.gov.cn),提供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所在單位出具的任職文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獲縣級以上綜合性獎勵證書等。吉首市外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按干部管理權限批準。
(二)資格審查。按照報名條件負責對報考選拔職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筆試準考證。為確保選拔質量,每類職位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拔職數的比例一般應達到1:10方可開考,對于報考人數少于10人的職位是否開考由市公開選拔鄉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適當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7。不開考職位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但需符合改報職位的有關條件。
(三)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于9月上旬在吉首市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確定)。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實行全州統一發布公告、統一規范程序、統一組織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筆試和面試)、統一組織評卷和統一公布結果。公共科目考試內容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專業科目考試內容包括選拔職位所要求的業務知識和相關的政策法規等。公共科目卷和專業科目卷的總分各為100分,全州統一閱卷計分后,分別按50%的比例折算成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筆試總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四)資歷評價。對參加筆試者開展資歷評價,形成資歷評價分數。資歷評價滿分100分,資歷評價體系設置學歷學位、任職資歷、工作經歷、基層經歷、年度考核、獎勵表彰等6個方面指標。資歷評價分數占綜合成績的20%。
筆試成績與資歷評價分數分別按40%和20%折算分值之和(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排位,按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與資歷評價分數書面通知本人,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及其筆試成績、資歷評價分數向社會公布。
(五)面試。面試擬于9月下旬在吉首市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在筆試中不易測試的有關能力和素質。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由面試評委組負責考試和評分,評委組設評委7名。同一職位的面試一般由同一面試小組負責考試和評分,面試小組成員應當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測評工作,面試小組中必須有熟悉選拔職位業務的人員,評委組實行回避制度和異地交流制度,面試前應當對面試小組成員進行培訓。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本人,并在適當范圍內公開。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六)考察。面試結束后,筆試成績、資歷評價分數、面試成績分別按照40%、20%、4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照選拔職位人數與考察人數1:3的比例,從綜合成績的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并將確定的考察人選名單和綜合成績向社會公布。10月上旬,市公開選拔鄉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派出考察組,對進入本市擬選拔職位的考察人選進行考察。
(七)體檢。考察結束后,對符合干部選拔任用條件的,按選拔職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市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如某一職位體檢對象有體檢不合格的,則從相應的同一職位考察人選中遞補。對經過嚴格考察,研究認為確無合適人選的,可以放棄該職位選拔。
(八)審批。體檢結束后,市公開選拔鄉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任人選,按干部管理權限和任免程序呈報審批。選拔結果向社會公布。
(九)職級待遇。被選拔任職的非選舉制人選,到崗到位后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勝任者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正式調動和任職手續;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不適用試用期制的干部,任職一年后經考核不勝任的,提出免職意見。
(十)組織領導。市委成立全市公開選拔鄉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電話:0743-8520606),具體負責公開選拔的組織實施工作。
四、本簡章由市公選辦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吉首市公開選拔鄉科級領導干部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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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州公開選拔鄉科級領導干部個人資歷評價量化評分表.doc
吉首市公開選拔鄉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8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