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廣州市海珠區審計局招聘協審員公告
根據海珠區審計局審計工作的需要,現面向社會招聘協助審計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廣州市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等三部門關于印發規范我區編外合同之人員管理意見的通知》海人社發〔2015〕32號文件相關規定,在廣州市海珠區審計局官網公開發布招聘公告,以及相關考試要求。
二、招聘人數:4人以內。
具體崗位:協助審計專業技術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責任心強,作風正派,政歷清白,無違法犯罪記錄,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未參與邪教活動。
(三)身心健康,無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門認可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審計、財務、會計、財稅、法學類專業畢業。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溝通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會計審計中級技能資格或相關專業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優先考慮)
(五)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7月15日后出生)。
(六)取得C1類以上駕駛證、廣州市戶籍優先考慮。
此外,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薪酬待遇:
待遇按區批復我局編外合同制人員待遇標準規定執行,其中1名9萬元/年,3名6萬元/年(含單位和個人應支付的所有法定福利和法定保險)。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7年08月17日-2017年8月23日,
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00
(二)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在公告通知附件中下載并填報(一式兩份)、提交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接受資格審核。
(三)報名地址:請親臨廣州市海珠區寶崗大道137號金龍大廈3樓,聯系人:陶女士,電話:020-34373113
(四)報名需攜帶以下資料:個人簡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小一寸彩色相片2張,其中復印件需采用A4紙。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的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政審人選。
(一)筆試內容包括審計、會計、財政類綜合知識,日常行政能力內容和審計工作內容。
(二)面試內容及考官由海珠區審計局確定。
七、體檢和政審
(一)對考試入圍人員組織集中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人選。
(二)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考察期間考生需提供計劃生育相關證明,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和失業證(有單位者需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政審不合格的,依次遞補人選。
八、公示
通過體檢、政審的擬錄用人選,將會在廣州市海珠區審計局官網進行公示,為期3天,對擬錄用人選有異議者,可通過指定途徑進行反映。公示期間被反映實存在影響錄用情況的人員,經過海珠區審計局核實將不予錄用。
由于擬錄用人員自愿放棄或者存在影響錄用情況被否決所產生的空缺名額,海珠區審計局將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遞補或放棄招錄。
九、錄取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按規定的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與海珠區審計局簽訂勞動合同。
十、用工方式
(一)被錄用人員將與海珠區審計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并安排到相應崗位工作。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二)被錄用人員需在試用期內,向海珠區審計局提供報考協審員崗位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及鑒定,如無法提供或出現其他弄虛作假情況者,將取消錄用該人員。
海珠區審計局聯系人:陶女士,電話:34373113、13724884050
原標題:廣州市海珠區審計局招聘協審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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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海珠區審計局
2017年8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