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4上半年安徽合肥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64人】
根據省、市相關規定,現就合肥市2014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合肥市2014年上半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464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見《合肥市2014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本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25周歲以下”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 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實行筆試和面試(或專業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程序為: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或專業測試)、成績合成、體檢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報批核準、聘用。
(一)網上報名
1、報考人員登陸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14年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6:00,逾期不再報名。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2、報考人員必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5月29日16: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各市直主管部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5月30日16:00前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以上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特殊崗位(專業),須經市人社部門批準后方可開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如符合其他崗位條件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時間為6月3日9:00~12: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4、完成網上繳費后,可于6月18日至6月20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工作由市人社部門統一組織,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科目根據崗位類別如下表:(點擊查看)
《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基礎知識、公文處理、職業能力測試等,滿分100分;
《教育教學理論》內容主要包括教育類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及應用、教師道德素養,滿分100分;
《專業知識》主要為所報崗位應知應會專業知識,滿分100分;
《申論》滿分100分。
筆試(合成)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50分(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崗位的考生成績須達到45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科目詳見《合肥市2014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筆試時間:2014年6月22日上午。
2014年安徽合肥市事業單位招聘網校課程輔導簡章
http://www.ccadtd.com/bkzt/sydwjz/2014ah_hf2_sydw/index.html
8:00~ 9:30 《科目1》
10:00~12:00 《科目2》
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公布為準。
3、2014年7月4日16:00前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經查分環節后,依據筆試(合成)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從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詳見崗位表)確定面試(或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面試(或專業測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A類崗位按《專業知識》(或《申論》)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B類崗位同分人員均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三)資格復審
面試(或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在面試(或專業測試)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所在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或專業測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所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出現筆試(合成)成績并列,A類崗位按《專業知識》(或《申論》)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B類崗位同分人員均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面試(或專業測試)費用并領取通知書。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網站公告為準。
(四)面試(或專業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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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