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薛城區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招140人】
根據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工作的意見》(魯辦發電〔2017〕44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棗莊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政策落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棗辦發電〔2017〕78號)等文件精神,以及第一批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情況,經研究確定,繼續開發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薛城區戶籍,身體健康,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并符合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工作的意見》(魯辦發電〔2017〕44號)等文件規定條件的退役士兵。進入第一批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擬聘用人員名單的退役士兵,不再參與第二批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2、自愿從事公益事業和公共服務,熱愛基層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3、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崗位需要。
二、崗位設置及數量
第二批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設置及招聘數量見《2017年薛城區第二批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崗位管理及待遇
(一)崗位管理。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是指以符合魯辦發電〔2017〕44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役士兵為安置主體,由政府出資或政策扶持而設置的,輔助性、非營利性、臨時性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就業崗位。本次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是由區政府統一開發,使用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的用人單位,依法與退役士兵訂立專項公益崗勞動合同,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強日常考核和定期進行考核考評。
(二)崗位待遇。對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使用單位給予崗位補貼及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待遇和標準等暫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如上級出臺新的相關政策,將及時進行調整。
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工作期限,按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工作的意見》(魯辦發電〔2017〕44號)執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