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宜賓公務員招錄公告【招238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23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發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7年8月17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至2017年8月17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1年8月17日-1999年8月17日期間出生),2018年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6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8月17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在職的(含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含專升本);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全市共計劃錄用238名,具體情況見《2017年下半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7年8月17日至8月22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
資格審查工作由用人單位具體負責(其中,區縣及以下單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所在區縣人社局具體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招考職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本人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審慎報名,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其中,報考職位專業條件設置到一級學科及以上的,專業條件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名稱;報考職位專業條件設置到二級學科的,專業條件以本次公招職位情況表中公布的專業名稱為準,請報考者務必審慎對照選擇)。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