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南陽市選調南召縣城初中、小學教師公告【招112人】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2017年秋期從鄉村中小學給縣城初中公開選調教師61名,小學選調教師51名。為了公開、公正、公平做好選調縣城初中、小學教師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選調原則
堅持按需設崗、按崗選調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教師講課與平時工作表現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選調學科及名額(見附件)
三、選調范圍與條件
此次縣城初中、小學選調教師的范圍為全縣農村中小學教師。
參加選調教師應具備政治立場堅定、思想進步、遵紀守法、品德端正、素質高、業務能力強、身體健康,2014年以來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選調的初中教師:
1、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專科以上畢業證;
2、已取得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
3、所報學科為教師資格證上的學科或國家承認的畢業證上的學科;
4、2012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
5、年齡40周歲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選調的小學教師:
1、已取得國家承認的中專以上畢業證;
2、已取得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
3、報體育、英語學科的為教師資格證上的學科或國家承認的畢業證上的學科;
4、2012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且現在小學任教的;
5、年齡40周歲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選調程序與辦法
(一)宣傳發動。縣教體局將召開全縣除城關鎮外的14個鄉鎮中心校長會議,傳達貫徹關于縣城初中、小學選調教師的有關精神,并要求鄉鎮傳達到所屬中小的每個教職員工。在此基礎上,選調工作方案將在縣政府、縣教體局公示欄內張貼,在縣政府網站和縣電視臺進行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要求:凡符合選調條件的教師,均可自愿報名。報名者需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任教和鄉鎮中心出具的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和2014年以來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證明。本人填寫選調報名表,并當場照像。
對選調教師的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教師工作全過程。
2、報名時間: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20日(雙休日正常上班)。
3、報名地點:南召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三)選調辦法
選調辦法采取面試講課,講課內容:初中現行八年級下冊(化學九年級上冊);小學現行四年級下冊。(講課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講課準備時間12分鐘,講課10分鐘,評委按百分制打分(要求保留一位小數),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當場公布分數。聘請異地中小學教師擔任評委。
(四)確定選調人員
根據選調對象的講課成績名次,按各科教師選調指標名額,采取從到低分確定選調人員。面試講課成績60分(不含60分)以下者,不予選調。根據國家關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結合南召縣的實際,確保調出鄉鎮的骨干教師基本穩定,每鄉鎮錄取選調人員語文、數學兩個學科限2名;其它學科各限1名。如學科選調指標未錄取夠,每鄉鎮可再錄1名。
(五)辦理選調手續
選調結果報縣政府同意后,有關部門辦理人事、工資、編制等手續。
參加選調的人員一經確定,要按時到新單位報到上班,不允許以任何理由,再返回原單位工作。對不按此規定執行的,除根據情況接受組織處理外,5年內不準再參與縣城教師的選調和調入縣城工作。
對已確定的選調人選,經舉報查實有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空出的名額不再遞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選調
1、不符合選調條件的;
2、選調過程中提供虛假證件、證明及講課舞弊的;
3、在選調期間,因受黨政紀處理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未作出處理的;
4、不服從調配的。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縣城初中小學選調教師工作的領導,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在縣政府領導下,縣政府辦、教體局、人社局、編辦、財政局、監察局領導共同參與,協調指導這項工作。
如有未盡事宜,按縣公開選調縣城初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意見執行。
原標題:關于公開選調南召縣城初中、小學教師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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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縣公開選調縣城初中、小學
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8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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