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肅靜寧縣城區小學選調教師公告【招36人】
2.年度考核得分
2011年以來,年度考核結果獲得等次的,每次計2分,可累加。
個人業績得分等于獲獎得分與年度考核得分之和,個人業績得分超過40分的按40分計算。
(二)面試成績
面試重點考查應試者專業知識、教學技能、口語表達、儀表儀態、心理素質等方面。最終得分按照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求平均值的辦法計算。
五、選拔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第一階段(2017年8月14日—15日):符合報名條件的教師持相關證件在本人任教單位報名。
第二階段(2017年8月16日):各單位將報名信息匯總后指派專人上報教育局人事股審核。
2.報名提交材料
參與報名的教師每人準備一個檔案袋,在檔案袋的封面注明申報者姓名、申報學科、所在單位、證件名稱等信息,內裝下列材料:
(1)所在單位出具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的報考證明。內容包括:①任教以來各年度考核結果;②在校綜合表現;③是否有黨紀政紀處分。
(2)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獲獎證書、優良備查表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兩張。
(4)報名人員填寫的《靜寧縣城區小學公開選調教師申請表》。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參加選調的教師,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選調條件,查驗各類證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核個人業績得分,并在靜寧門戶網站公示。
選調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選調崗位需求人數時,個人面試成績低于面試總分80%的人員不予選調。
(三)面試
面試形式為試講,語文、數學為小學一至六年級課程,英語為小學三至六年級課程,試講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統一提供。試講分學科按照抽簽順序依次進行。試講前10分鐘隨機抽取試題,試講時間每人控制在10分鐘內。未按規定進行試講,采用說課或其它形式均不得分。
(四)公布綜合成績,確定選調人員
根據匯總后的綜合成績,對照崗位需求,從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選調人員,成績并列時,根據個人業績得分擇優選調。擬選調人員在靜寧縣政府網向社會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縣政府審定,按程序發文辦理調動手續。
六、相關要求
選調工作事關全縣教育的良好形象,涉及教職工的切身利益,社會十分關注。相關必須嚴明紀律,規范操作。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如仿造證件或涂改檔案等重要資料的,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給予本人或參與者相應的紀律處分,教師本人三年內不得參加城區教師公開選調,對參與作弊行為的單位負責人,撤銷其現任職務。
本方案由靜寧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靜寧縣城區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點擊下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