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宿遷市湖濱新區教育學會支教人員招聘公告【招40人】
根據宿遷市湖濱新區教育發展需要,宿遷市湖濱新區教育學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支教人員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員性質、待遇
招聘人員性質為臨時聘用,人員工資、績效獎金、津貼等納入區財政預算,考核發放,月基礎性工資根據用人單位區域按2100-2500元確定,獎勵性工資、津貼等參照同等在編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津貼標準,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相關社會保險。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共招聘教師40名,其中,小學語文15名,數學10名,英語4名;中學政治2名,歷史2名;中小學音樂2名,美術3名,體育2名。
四、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和條件(見《崗位簡介表》);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考生須誠信報考,資格審查將貫穿于整個招聘環節,凡是發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對于在報考中弄虛作假、考試作弊、聘用審批后放棄報到的考生,將按規定將考生信息上報省、市人事考試機構。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將嚴格按照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
1.報考人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5張。
2.報名時間:2017年8 月12日~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8:00。
3.報名地點:宿遷市湖濱新區教育局210辦公室(三峰路18號)
4.資格初審:根據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100元/人。
(二)筆試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情見宿遷市湖濱新區網站公布的筆試公告;筆試內容主要為教育相關理論知識。如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達不到開考比例1:3的,按實際報考人員組織筆試。
(三)資格復審與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參加面試人選,如達不到1:3比例的按照實際報考人數組織面試。
2.資格復審時間: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另行公告。
3.資格復審地點:宿遷市湖濱新區管委會二樓第五會議室。屆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各種材料,即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委培生、定向生、聯辦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在職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1寸照片2張,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提供虛假信息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將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為防止資格復審無限期遞補,屆時將規定遞補截止時間,具體時間另行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