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桂林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交通運輸執法協查人員招聘公告【招10人】
因工作需要,我單位采取勞務派遣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運輸執法協查人員。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數
10人,根據工作崗位特點,適合男性。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無違法違紀記錄,工作積極肯干,有吃苦耐勞精神;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交通運輸、法律專業的,年齡可適當放寬1-2歲(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專以上學歷,有駕照、法律、交通運輸專業優先。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法:報名時間為8月14日-8月20日,應聘者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發送至電子郵箱:zfzdzp@163.com。
2、資格審核:應聘者于8月21日上午9時統一到我支隊一樓大會議室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請攜帶2寸彩照(2張),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地址:桂林市福旺路38號,桂林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辦公室聯系電話:0773-3843198。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內容為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包括公文寫作基礎知識、國家公文處理政策規定、標準要求以及交通運輸專業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三)考核
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確定考核人選,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考核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1、公示。按考生成績、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2、聘用。公示無異議的予以錄用,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我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由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用工。
(六)工資福利待遇。
工資標準參照《關于印發桂林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規定的通知》(市人社發〔2016〕132號)執行。
1、試用期1500元/月(應發工資)。
2、正式聘用1890元/月(應發工資)。
3、按規定發放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按國家規定統一購買應由單位承擔的五險一金。
本《招聘簡章》由桂林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桂林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交通運輸執法協查人員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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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桂林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交通運輸執法協查人員報名登記表
桂林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
2017年8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