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東平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6人】
(二)網上初審
初審時間:2017年8月14日11:00—8月17日16:00
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網上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7年8月14日11:00—8月18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2017年8月18日16: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繳費人員于2017年8月23日14:00—8月26日09:30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以及《東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繳費人員(不含享受減免考務費的人員)在2017年8月14日11:00—8月18日16:00期間也可打印《東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兩科共8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報考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機關事業科(地址:東平縣城稻香街007號)辦理減免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低原件及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等。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予以核減。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其應聘人員如符合其他崗位的招聘條件,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對因報名人數不足取消、核減的招聘計劃予以公布。
(四)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在報名網站公布,同時發布資格審查通知),需提交《東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2017年應屆畢業生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由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招聘主管機關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符合“定向崗位”招聘條件的“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的,在參加面試前資格審核時,還應攜帶畢業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通知書(或報到證)原件、復印件,以及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三支一扶”大學生須出具《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部門的考核材料;“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須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上述各類證明材料須由出具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應聘人員提供虛假證件或證明材料的,查實后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和綜合寫作,共兩科。為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7年8月26日
上午9:00-10:30 公共基礎知識
10:30-11:30 綜合寫作
筆試閱卷結束后,按公共基礎知識、綜合寫作考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