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怒江州各級事業單位招聘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及面試公告
(五)面試的有效證件
面試的有效證件為本人有效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兩證必須齊全,證件不全者取消面試資格,后果自負。
面試通知書領取: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8月25日8:30至17:30憑身份證、資格復審確認合格并蓋有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章的準考證原件到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大廳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一律按擾亂考試秩序給予全州范圍內3年禁考事業單位人員的處罰,由此產生的空缺人員不再遞補。
遞補人員須在領取面試通知書當天提交資格復審相關材料,資格復審合格后才可領取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紀律要求
1、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對不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將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一律不準攜帶通訊工具、書籍、資料等進入考場,帶入候考室的物品須擺放到工作人員指定的位置。
3、考生不得在候考室、休息室大聲喧嘩。工作人員宣布可離場時,方能離開,不得在附近逗留。
4、考生遵守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工作人員者,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5、面試時考生不得透露個人信息,不能穿帶有特別標志的服裝。每個考生在面試答題結束后需稍作等候,在主考官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后方可離開面試考場。面試結束時,不準帶走草稿紙。
四、其他事項
(一)面試結束后,根據《公告》的規定,按筆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出綜合成績(若綜合成績并列,則先看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勝出;面試成績仍相同,則《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勝出),從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二)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定,考生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交納50元面試考務費。
(三)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認真及時地閱讀公告和相關通知,知曉政策規定及時間安排,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考生聯系方式如有變動的,需將新的聯系方式告知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聯系電話:0886-3628669,若因考生聯系方式改變而導致不能正常參加后續程序的,一切后果自負。
原標題:關于確定2017年怒江州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及面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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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怒江州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xls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8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