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花溪區事業單位招聘遞補資格復審公告(第一輪)
花溪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已經結束,按照《貴陽市花溪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的規定,現將第一輪遞補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第一輪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
第一輪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8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第一輪遞補資格復審地點:花溪區公招辦(花溪區明珠大道192號行政新區人力資源市場大樓301室(區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在報考該崗位最低相關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相關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此輪為第一輪遞補。
參加資格復審考生的筆試成績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其中:報考A類、B類崗位的考生,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不設置開考比例”且參加筆試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不達3∶1的崗位,根據參加筆試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報考C類崗位的考生,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
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設置開考比例的崗位,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的,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例:某崗位招聘計劃數為2,通過資格復審人數為4或5,則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減少為1,依此類推),減少后仍達不到3?1的,報考該崗位考生是否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由區公招辦研究確定。
崗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在線打印的準考證、畢業證書(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若有要求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在職人員(以考生報名時提交信息為準)還需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縣級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需提交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附件2模板)。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相關證明材料。
崗位要求相關工作經歷的,須提交縣級主管部門或服務單位出具相關(與崗位職能介紹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模板)。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至2017年6月5日。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在校期間(指入學至畢業證書頒發之前)的社會實踐和其他就業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報考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基層項目服務證書”或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
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士兵退伍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考生還須提供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
所有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委托他人代為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被委托人須持雙方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附件4模板)考生資格復審所需全部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遞補只進行兩輪,資格復審完畢后將進行第一輪遞補資格復審,第一輪遞補資格復審完畢后將進行第二輪遞補資格復審,第二輪遞補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及地點將統一在“花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hxrsj.gov.cn)及“花溪人社”微信公眾號(hxrswx)進行公告,請具備遞補條件考生密切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原標題:花溪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第一輪遞補資格復審相關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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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花溪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第一輪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2017年花溪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模板)
3.2017年花溪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模板)
花溪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8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