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慶江津區面向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人員7人簡章
為加強江津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7年畢業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公開考核招聘江津區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從定向江津區培養的2017年農村訂單定向應屆醫學生中公開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名(詳見附件1)。
招聘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者;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凡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未取得協議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7年8月22日9:00-12:00,14:00-17:30。
(二)報名地點: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三樓。
(三)報名時必須由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江津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持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協議書等證明材料);
(3)2寸免冠登記照1張。
資格審查合格者,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
(四)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按各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
四、考試
考核招聘考試為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當場宣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組應寫出書面說明,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面試時間定于2017年8月22日15:00,面試地點為: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三樓會議室。
公開考核招聘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五、體檢、選崗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則加試專業科目測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選崗
考生確定為體檢人選后,根據各自報考的崗位,以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招聘單位。若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上述確定體檢人員的辦法辦理。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選崗資格,其缺額在選崗后統一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選崗結束3個工作日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再次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