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泗洪縣公辦教師招聘資格復審公告(第二次)
泗洪縣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公辦教師筆試成績現已公示,根據《泗洪縣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公辦教師簡章》要求,成績合格(表中帶“F”)的考生進入資格復審階段。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017年8月10日8:30—17:30,泗洪縣教育局二樓組織人事科(洪澤湖東大街9號)。
二、資格復審參加人員
1、縣教育局資格復審工作人員;2、進入資格復審階段的考生。
三、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屆時考生須交驗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①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②學歷證書。往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明。2017年普通高等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所在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在職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③教師資格證(尚未領取教師資格證的考生:2017年師范類畢業生須提供師范類畢業生證明,2017年非師范類畢業生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全國統考面試合格證及申請認定證明)。④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相應報考學科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上述項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復印件。
同時,考生須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兩寸證件照(原則上應與報名時上傳照片一致)2張。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在職人員若進入體檢環節,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四、資格復審紀律和責任
縣教育局資格復審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審核。因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缺乏工作責任心等導致資格復審結果出現問題的,嚴肅追究當事人紀律責任。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第三條內容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網上提供虛假信息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合格考生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五、遞補考生資格復審截止時間
根據《簡章》規定,為避免資格復審無限期遞補,特規定遞補考生資格復審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17:30。
六、資格復審后請合格的考生注意關注中國泗洪網面試公告,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咨詢電話:0527-86239269、86308096。
原標題:泗洪縣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公辦教師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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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縣教育局
2017年8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