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三季度貴州織金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9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經縣委政府研究同意,縣編辦核編、縣人社局核崗、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畢人社復〔2017〕439號),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織金縣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一)堅持因事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選崗(同一職位涉及多個崗位的職位)、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
具體招聘職位及要求詳見《織金縣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招聘專業嚴格按照貴州省公務員局公布的《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參考專業目錄(試行)》設置。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三)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9年8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1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四)學歷、學位、專業、資格等要求詳見《職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作“織金縣戶籍的退役士兵”限制的職位是指:限截止到2017年8月4日戶籍在織金縣的退役士兵;作“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限制的職位是指:“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限截止到2017年8月在織金縣累計服務滿2周年的人員報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限截止到2017年3月在織金縣累計服務滿3周年的人員報考;
(七)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7年8月4日仍在崗的特崗教師;
3、截止2017年8月4日仍在服務期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和正式聘用后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4、截止2017年8月4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9、截止2017年8月4日尚在試用期內的機關或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10、截止2017年8月4日織金縣內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11、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2、有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