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鄭州市公務員考試招考錄用計劃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通知
為做好全市2014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計劃申報工作,根據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廳、省公務員局《關于申報全省2014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錄用計劃的通知》(豫人社辦〔2014〕15號)精神,對我市2014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計劃申報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報送時間、地點
(一)報送時間:各縣(市、區)、市直各單位務于2014年5月16日前報送。逾期不報送的,視為2014年度不參加統一招考公務員。
(二)報送地點: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人社局、市公務員局聯合辦公,負責我市統一考錄公務員計劃的審核匯總工作。報送地點為市公務員局錄用交流處(隴海西路360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1111房間)。
二、報送內容
1.《河南省2014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縣(市、區)及以下機關擬錄用人數申報表》(附件2)
2.《河南省2014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市直單位擬錄用人數申報表》(附件3)
3.有招錄計劃的同時填寫《河南省2014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計劃申報表》(附件4)
所有表格均以EXCEL文檔格式制作,上報時要加蓋填報單位公章,均一式三份,并附電子文檔。縣(市、區)的計劃申報表要由縣(市、區)組織、編制、人社部門共同審核匯總,匯總表與基層單位報表一并上報,同時加蓋組織部、編辦、人社局公章。
三、有關要求
(一)有關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計劃申報工作要按照省《關于申報全省2014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錄用計劃的通知》(豫人社辦〔2014〕15號)規定執行(附件1)。
(二)招錄單位必須有編制、職位空缺。有關統計數字應按照公務員法規定進行統計,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4月30日。
(三)鄉鎮機關有空缺編制的,應參加本次招錄計劃申報工作。
(四)各地、各單位在設置擬錄用職位的報考條件時,要堅持依法、科學、人崗相適的原則,不要使用模糊詞匯,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條件,專業原則上按專業類別設置,縣鄉基層職位一般不進行專業限制,縣鄉基層職位不得對工作經歷條件提出限制要求,表格填寫要按照填表說明逐項規范填寫。
(五)全市應有10%以上的擬錄用職位面向我省目前在崗、截止2014年12月31日連續任職滿3年的大學生村干部和我省招募的參加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特崗教師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
(六)各縣(市、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細致填寫各項表格,確保數據準確無誤。
(七)各地、各單位在工作中遇到問題,請按照工作分工,及時與市委組織部干部調配處、市編辦編制審核處和市公務員局錄用交流處聯系。
市委組織部干部調配處,聯系人:王育穎,聯系電話:67448127
郵箱:zzb67448127@126.com
市編辦編制審核處,聯系人:耶展,聯系電話:67183521
郵箱:bsc2012@163.com
市公務員局錄用交流處,聯系人:張 雷 趙 博,聯系電話:67886257,67185105,郵箱:lyjlc0371@126.com
附件:1.關于申報全省2014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錄用計劃的通知(豫人社辦〔2014〕15號)
2.《河南省2014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縣(市、區)及以下機關擬錄用人數申報表》
3.《河南省2014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市直單位擬錄用人數申報表》
中共鄭州市委組織部
鄭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鄭州市公務員局
2014年4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