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池州青陽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0人】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全面、詳實的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同一個招聘崗位涉及不同事業單位的,按照最終成績從到低分順序,由考生選擇聘用單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在同崗位專業測試人員中,按考生最終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根據有關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人員尚未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其他相應資格證書的,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證書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宜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報批聘用等有關信息在青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網站陸續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等有關部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青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
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 0566-5030572
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察局 0566-5024111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青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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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