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梅州市暑期興寧市城區中小選聘教師公告【招158人】
為城區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按照《興寧市城區部分中小選聘教師的有關規定》(興教[2014]49號),現將2017年暑期城區10所中小選聘教師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凡進必考”的原則;
堅持“超編不進,缺編不出”的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聘崗位及名額
此次共選聘教師158名,其中:高中17名、初中65名、小學76名。具體崗位及名額如下:
三、選聘對象
下列超編的在編教師可報名參加選聘:
中學:葉塘中學、羅崗中學、黃陂中學、水口中學、龍田中學、寧中中學、華僑中學、坭陂中學、第三中學、寧江中學、刁坊中學、新陂中學、勝青中學、寧塘中學、永和中學、大坪中學、羅浮中學、司城中學、霞嵐中學、合水中學、龍北中學、崗背中學、坪洋中學、石馬中學、黃槐中學、僑光中學、徑心中學、壢陂中學、陂西中學、新圩中學、宋聲中學、下堡中學。
九年制:國本、水西。
小學:興城中心小學、合水中心小學、永和中心小學、壢陂中心小學、葉塘中心小學、新陂中心小學、福興中心小學、刁坊中心小學、寧中中心小學、寧塘中心小學、寧新中心小學、龍田中心小學、黃槐中心小學、黃陂中心小學、崗背中心小學、龍北中心小學、石馬中心小學、徑心中心小學、徑南中心小學、坭陂中心小學。
其它:廣播電視大學、教師進修、成人中等專業技術。
四、選聘條件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8月9日以后出生)。
報考人員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崗位的可放放寬到已取得大專學歷在讀本科,須提供在讀證材料)和相應的教師資格,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與應聘職位的學科相一致(報考小學語文、數學、英語教師崗位的專業不限)。
任教協議服務期滿。經考試選聘到城區,工作未滿五年的不得重新參加選聘。
五、選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8月8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興寧市教育局一樓辦事大廳
報名手續及程序:
報考人員持《2017年暑期興寧市城區部分中小選聘教師報名表》、本人畢業證(在讀證明材料)、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及一寸彩色免冠照2張(免試人員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到報名地點進行報名。
教育局根據本公告規定的條件,對申請人提供的證件、材料的真偽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準考證。2017年8月 12日上午8:30-11:30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代領的,須持代領人和報考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到報名地點領取。
(二)考試
選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考查應試者的學科專業知識,該項占總成績的60%。
(2)初選。
筆試合格者按分數高低順序以1:5的比例進入初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
初選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用人單位根據初選情況,按1:3的比例擬定進入綜合面試人員名單,初選不計入總成績。
(3)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主要考查應試者的專業素養、教育教學理念、思維和表達能力,該項占總成績的40%。
根據筆試和面試的成績,按分數高低順序擇優確定選聘對象,由相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報考人員在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期間獲得下列榮譽的,根據需要免試選聘:
(1)全國勞模、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人員、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教師(全國教育工作者);
(2)廣東省勞模、廣東省中小學特級教師。
六、其它
選聘到城區的教職工,原單位的行政職務及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聘任關系自行解除,由調入根據崗位實際重新聘任。
凡提交的材料出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調動資格,并給予通報批評。
經辦人員在調配過程中應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凡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將嚴肅查處。
原標題:2017年暑期興寧市城區部分中小選聘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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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寧市編辦
興寧市教育局
興寧市人社局
2017年8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