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事業單位:2014年福建泉州永春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31人】
四、考試辦法
本次考試只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 不組織面試。
崗位擬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組織人事部門后,并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1.筆試科目。各招聘崗位筆試均只考一個科目。筆試科目設置為《綜合基礎知識》(均為客觀選擇題,題型與公務員考錄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類似)、《醫學基礎知識》、《護理專業知識》。各崗位的筆試科目在報名系統和《崗位信息表》的“筆試科目”欄中均有標注。筆試卷面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荚嚥恢付ㄝo導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綜合基礎知識》、
下午14:30—16:30《醫學基礎知識》或《護理專業知識》;
福建事業單位輔導課程:
http://www.ccadtd.com/sydwks/kskc/fujian//
各崗位的筆試科目在報名系統和《崗位信息表》中的“筆試科目”欄中均已標注。
3.筆試地點。筆試地點設在永春,具體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未能同時提供上述證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參加考試。
4.加分辦理。加分手續辦理將在筆試結束后進行,具體事宜將在永春縣政府網另行發布通知。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的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特別說明:(1)報考專門崗位的考生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2)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3)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5.考試總成績的計算??荚嚳偝煽兗芭琶?,以考生筆試成績分數和加分分值的總和為準??荚嚳偝煽儗⒃谌萑耸驴荚嚲W、永春縣政府網發布,具體發布時間另行通知。
6.考試總成績合格線。(1)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或《護理專業知識》的所有崗位考試總成績合格線為40分;(2)其余各崗位考試總成績合格線均為50分??荚嚳偝煽兾催_到合格線者不予參加體檢、考核等環節。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