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武平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2人】
5、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7年)》(具體可登錄福建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網查詢)作為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招考崗位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報考者所學專業應與《專業指導目錄》中“××類”所列的某一專業一致;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限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報考者要如實(只字不差)填寫所學專業,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在國(境)外院校所學專業以所獲學位證書上注明為準。輔修專業證書不能作為報考所需專業的依據。
6、招考崗位中注明“專門崗位”的,專門面向在我縣(含我縣生源高校畢業生在武平以外地區)參加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并于2017年9月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服役期滿且于2017年8月7日之前退役的武平籍大學生退役士兵進行招考,統一不加分。不屬上述項目的考生不得報考。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得報考。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7年8月7日—8月11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五樓人力資源開發股,聯系電話:0597-3230836。
(三)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須提交報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照3張、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報到證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部分崗位還需提供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以及填好的《武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每個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不得以虛假資料惡意報考。
(四)資格初審
工作人員現場對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如有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最終確認以資格復核為準。
(五)報考費用
1、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交報名費80元/人;因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等被取消報考資格的人員,報名費不予退還。
2、屬農村“二女計生戶”的報考人員可減免報名費用,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當天攜帶家庭所在地縣級計生部門出具的“二女計生戶”證明,到報名現場辦理減免報名費用的手續。
(六)加分申報
1、加分項目。如有參加設區市以上的服務基層項目(包括:省統一組織實施的大學生村官計劃,省和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期滿取得證書的人員,以及符合閩人發〔2006〕10號等文件規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員(主要對象為省級以上比賽取得優異成績的退役運動員和部分退役士兵),報考“專門崗位”以外的崗位且符合崗位報考條件,依據相關加分政策進行筆試成績加分。
2、申報要求。符合相關筆試加分政策的報考者,在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即2017年9月4日至9月8日)向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開發股申報,并填報《武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加分審核表》1份(現場領取填寫),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逾期不予受理,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
3、經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并予以公示無異議后,將報考者的所加分數計入筆試成績。
4、申請加分人員應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本次招聘資格,并承擔相關責任。
5、已通過享受優惠政策被錄(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和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期滿畢業生專門崗位的,不再享受筆試成績加分優惠政策。
(七)其它事項
1、請報考者務必于9月1日(正常上班時間)持本人身份證及報名費繳交票據原件到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五樓人力資源開發股領取《筆試準考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有關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相關信息將通過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在公開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公開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四、招聘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用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