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龍江哈爾濱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招21人】
3.發送電子郵件報名
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將填寫完整的《報名表》和“附件”通過電子郵件發至報名郵箱。郵件標題格式為:崗位代碼-崗位名稱-本人姓名。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郵箱:hrbursc@hrbu.edu.cn
咨詢電話: 0451-86617689、0451-86617530
報名時間:2017年8月8日8:00至2017年8月21日16:00。
4. 應聘人員于2017年8月23日登錄哈爾濱學院網站查詢資格審核結果。資格審核通過者,請按網上通知要求,由本人持報名郵件附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和二代身份證原件進行現場確認,在編在職人員需出具單位推薦證明。
(二)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考核應當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核由哈爾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考核時間另行通知,考核結果將在哈爾濱學院網站公布。考核合格者將進入體檢環節。
七、體檢
體檢由哈爾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統一組織考核合格人員到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內容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復檢機會,復檢項目由哈爾濱學院會同體檢醫院確定,考生需認可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方可參加復檢。對體檢過程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造成體檢結果失真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請關注哈爾濱學院網站通知。
八、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哈爾濱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哈爾濱學院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2017屆畢業生未能按時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為使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招聘工作由哈爾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451 -86601173。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有關規定和要求,服從招聘主管部門的考務安排。對在報名、考核、體檢過程中被認定弄虛作假或違紀違規的,將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16〕85號)規定對其處理。
十、相關待遇
1.被聘用人員與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具有事業編制,按聘用崗位享受事業單位工資待遇。
2.根據哈爾濱市相關政策,被聘用人員可連續三年每月享受高層次人才津貼2000元人民幣。
3.提供3-6萬元科研啟動經費和科研發展經費(具體金額由哈爾濱學院科研部門按相關規定審核確定)。
原標題:哈爾濱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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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學院
2017年7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