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保康縣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專項招聘公告【招33人】
(三)體檢。對考察合格人員集中進行身體健康檢查,體檢參照人社部發〔2010〕12號文件要求執行。體檢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的,按所設職位序列依次遞補。
(四)公示。根據面試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湖北省襄陽市保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告欄及《保康人才網》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被發現并查證核實確有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出現取消聘用資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情形的,依據該考生所報考的職位從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五)聘用。根據公示結果,縣人社局將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安排派遣到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落實相關待遇,納入事業編制、人事計劃管理。此次專項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最低服務協議,五年內不得參加保康縣以外的其它單位招考或調動(省市明確要求的除外)。
四、政策待遇
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7年度公開專項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博士、碩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安家費。博士、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縣財政分別資助20萬元、10萬元、2萬元安家費,支付。
(二)生活補助。博士、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除正常待遇外,五年內每月分別給予4000元、2000元、1000元的生活補助。
(三)住房安排。博士、碩士研究生,由保康縣房管局提供一套50平方米;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兩人合住一套不低于50平方米公租房供過渡期使用,用人單位有空余住房的優先予以安排。
(四)家屬安置、子女入學及其他。公開專項招聘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根據配偶學歷、專業、身份等情況,采取調動的方式為其解決工作問題;其子女入學、落戶分別由教育、公安等部門優先予以解決;允許在本縣范圍內調動、提拔、重用,允許在本縣范圍內考錄公務員。
五、聯系人及電話
劉德勇,13797710147;秦明創,13972078679;張維明,13908677486。
原標題:2017年度湖北省襄陽市保康縣事業單位公開專項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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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襄陽市保康縣事業單位公開專項招聘急需緊缺人才一覽表
保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7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