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紅安縣教育系統部分教師招聘公告【招134人】
4、資格初審:資格審查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嚴格按照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寫打印的《紅安縣教育系統部分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和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鄂價費字〔2007〕18號、鄂價費規〔2011〕100號文件)繳納筆試考試費50元/科。
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與報名人數應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經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可在相同類別崗位、相同專業中公開調劑。如沒有調劑或調劑不的,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少數急需緊缺專業崗位報考人數未達到1:3開考比例的,經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申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5、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7年8月12日至8月13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紅安縣教育局二樓政工股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供報名材料、繳費、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體檢、考核等程序,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三)招聘考試工作
此次招聘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
參考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并按照準考證的要求攜帶考試用品,嚴禁將規定之外的物品帶入考點。如出現缺考、違紀情況,其該科考試成績按零分計算。
1、筆試。
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實行百分制;教育教學專業知識占卷面分值的70%,綜合知識占卷面分值的30%。
①筆試內容:
教育教學專業知識:分學段分學科根據教學需要和招聘條件,以師范通識教育為主要內容。
綜合知識:政治、經濟、法律、科技、歷史、時事、英語、計算機等方面的知識,同時考察觀察分析、邏輯思維、語言理解、綜合協調、競爭發展能力和心理素質。
②筆試時間:2017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③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④筆試成績復查。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申請復查筆試成績,由本人填寫《筆試成績復查申請表》,并提供身份證和準考證,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專人負責查分并告知考生。
根據《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和服務期滿有關政策的意見》(鄂人社發〔2010〕36號)等文件規定。截止2017年8月31日,“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報名參加本次招考,憑《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可享受筆試成績加5分,并計入筆試成績折算。即:該類考生筆試成績=筆試卷面分數+5分。“三支一扶”人員中已經等途徑成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員加分政策優惠。
“三支一扶”大學生報名時須出具“三支一扶”服務期加分證明材料,如果發現填報不實,取消加分獎勵。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面試。
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突出行業和崗位的適應性,面試實行百分制。
①面試人員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每一崗位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經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考生自愿申請可在相同類別、相同專業崗位未入圍面試考生中公開調劑。已確認進入面試和棄權的考生不參與調劑。少數急需緊缺專業的崗位面試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經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可適當放寬面試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
②面試資格確認:面試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連同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紅安縣教育局二樓政工股進行面試資格確認,并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確認合格者須按規定(鄂價費字〔2007〕18號、鄂價費規〔2011〕100號文件)繳納面試考試費50元/科。
報考人員不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確認或資格確認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沒有遞補的,可根據考生申請,從報考其它同類崗位未進入該崗位面試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調劑(已進入面試名單的報考人員不參與調劑);如沒有調劑的或調劑不,則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進入面試人員有棄權者需本人確認并出具書面聲明備查,考生在外地提供書面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先將聲明傳真或掃描電子檔發送至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或者招聘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證實并記錄在案。
③面試方式:按照崗位特性和要求,采取說課、講課、才藝展示、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各崗位面試方式將另行公告),按照考官評分,去掉一個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評分平均分的方法計算。
④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因考生缺考、違紀等原因,導致有效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相等無法形成競爭的崗位,以及經批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的崗位,實行最低面試合格分數控制線。面試分數達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3、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