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貴陽市南明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70人】
十、體檢
體檢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在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以及貴州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出判斷的,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同意后可進行復查。
參加各崗位招聘體檢的考生按照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若同一崗位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高的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結果由現場監督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需當場確認的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招聘工作辦公室同意后組織復檢。超過3日提交的復檢申請不予受理,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確定。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將在“南明區人民政府網”另行通知。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產生的崗位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十一、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或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是否屬《招聘簡章》規定的不得報考人員,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核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核組應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區招聘工作辦公室審定并確認后,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
十二、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在“南明區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辦理聘用手續
按照省、市關于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規定,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考生的成績折算、匯總以及體檢和政審結果進行審核把關無誤后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聘用手續,聘用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并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及辦理相關手續。未按規定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關說明
(一)紀律監督
認真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對違反回避規定的公開招聘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對相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851—85820022(南明區監察局)
政策咨詢電話:0851—85860911(區招聘工作辦公室)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詳見《崗位一覽表》。
網上報名、繳費及準考證打印等技術咨詢電話:0851—85287506(貴陽市人才服務中心、貴陽市人力資源市場)。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將在“貴陽人力資源網”和“南明區人民政府網”上發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四)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五)凡通過公開招聘方式進入我區工作的人員,須在我區服務滿3年及以上。
(六)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區招聘工作人員工作辦公室,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南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原標題:貴陽市南明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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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明區招聘事業單位人員2016屆貧困畢業生免除報名費申請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