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事業單位:2014年臨沂莒南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招323人】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縣組織、人力資源社會 部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謀職業、自主就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并擬被事業單位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將已領取的自謀職業或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退回民政部門,否則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和考察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應聘臨沂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 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做出嚴肅處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面試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機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命題組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臨沂市各級事業單位招聘主管機關無關。
3、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所留聯系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附件:1、2014年度莒南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
2、2014年度莒南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專業參考目錄
附件1:2014年度莒南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xls
附件2:2014年度莒南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專業參考目錄
中共莒南縣委組織部
莒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2014年4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