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博湖縣招聘醫療崗公告【招30人】
根據我縣工作需要和用人單位需求,經縣委、縣人民政府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6名工作人員(公安系統179名、教育系統97名、衛生系統3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職位自愿報名,擇優錄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報考公安類職位的,退伍軍人和在協警崗位連續工作5年及以上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學歷可放寬至初中及以上。報考教育類職位的,在本縣教育系統工作10年及以上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81年7月21日至1999年7月21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76年7月21日至1999年7月21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45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71年7月21日至1999年7月21日期間出生,資格審查時實際年齡以身份證原件標注的出生日期為準);
3、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含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4、在巴州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服務期限為1年的須服務滿8個月及以上,服務期限為2年的須服務滿16個月及以上;
5、遵守憲法和法律;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報考教育類職位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招聘崗位普通話水平或漢語水平要求:母語為漢語報考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母語為非漢語報考人員,MHK等級水平須達到三級乙等及以上。無法提供的,則必須在正式上崗任教后一年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語言等級證書,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2)考生須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無法提供的,則必須在正式上崗任教后一年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9、具有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招聘對象
1、具有新疆戶籍或生源的畢業生(教育類職位戶籍不限),報考人員戶籍應在該職位規定的行政區域內。
2、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可以報考服務地戶籍(生源)的職位。
(三)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已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已在事業性崗位工作,或辭職、辭退的事業性崗位工作人員;
4、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天池計劃”等招聘考試已錄用人員;
5、近5年來,在公開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6、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說明:此次招聘凡涉及取得戶籍、基層服務期限、工作經歷等資質條件時間界限的,計算截止日期均為招聘報名第一日,即2017年7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