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事業單位:2014年貴州省貴陽市修文縣事業單位招聘158人公告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 2010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2.事業單位新招聘在試用期內的。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截止2014年5月4日仍未取得畢業證的。
4.截止2014年5月4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相關條件的。
10.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14年5月4日-6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二)報名地點: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修文縣龍場鎮人民南路118號)。
(三)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由縣招聘辦公室統一組織,具體報名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每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名收費為每人100元。農村特困人員、城市低保人員、應屆畢業特困學生可免收報名費,上述人員在辦理免除報名費手續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農村特困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扶貧辦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應屆特困學生憑就讀資助機構出具的證明。經報名現場確認符合條件的免收報名費。免收報名費的人員名單向社會公布,若有不符合免收條件者,經核實后須補交報名費。
招聘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此比例的,將減少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如減少招聘崗位計劃后,仍達不到該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聘辦公室同意后,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2014年5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逾期不再受理改報申請。
根據黔人社廳通〔2014〕170號文件精神,招聘崗位為鄉(鎮)事業單位的可不設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