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黃岡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車輛管理處汽車駕駛員專項招聘公告【招3人】
2、報名時間:2017年7月31日至8月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報名地點: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綜合服務大樓一樓大廳(黃岡市黃州區黃州大道96號)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畢業證、工人技術等級證(有則提供)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從事駕駛工作5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證明,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黃岡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車輛管理處2017年專項公開招聘工勤技能人員(汽車駕駛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
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信守誠信報考。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4、資格審查:現場報名期間同步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
資格審查內容:(1)關于報考相關截止時間:年齡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2日(計算到報名截止日期,年齡要求為40周歲及以下,考生的出生日期應為1976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2)工作經歷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2日,本次招聘崗位要求實際從事汽車駕駛工作5年及以上,初次取得汽車駕駛證時間應為2012年8月2日及以前,報考人員應提供從事駕駛工作5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證明。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相關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工作經歷不作為報考專業工作經歷;(3)取得C1及以上等級汽車駕駛證等相關證件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2日。(4)關于學歷的說明:《崗位表》中學歷一欄標明的 “高中(中專、職高、技校)及以上學歷”指具有高中或中專、職高、技校及以上學歷的人員。(5)關于戶籍的說明:考生戶籍應為黃岡市所轄區域,戶籍所在地以戶口簿為準。(6)未曾發生過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級的交通事故:考生報名時作出承諾,報名結束后由市機關事務局集中到交警部門查詢核實。經核實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人員,由市機關事務局于報名截止后3個工作日之內電話通知考生本人,說明理由,作好記錄。
為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原則上按計劃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5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未達到上述規定比例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確需要保留崗位的,須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社局批準。
5、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應于2017年8月8日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服務大樓一樓大廳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采取技能操作考試、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技能操作考試。
技能操作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技能操作考試免收考試費。
技能操作考試內容為機動車駕駛技能操作,考兩個科目,分別為場地駕駛技能和道路駕駛技能,測評標準參照國家機動車駕駛資格考試(C1照)的規定執行。考試實行逐輪淘汰的辦法,即:考生場地駕駛技能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環節。道路駕駛技能不合格者,不能進入筆試面試。
考生兩個科目考試成績的平均得分折合為百分制后的分數為考生技能操作考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按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按計劃招聘人數5倍的比例確定前15名考生參加筆試和面試的人選,與第15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筆試和面試。若計劃招聘人數與入圍筆試、面試人數達到1:3但未達到1:5比例,則入圍人員全部進入筆試和面試。若計劃招聘人數與入圍筆試、面試人數未達到1:3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確需要保留崗位的,須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社局批準。
2、筆試和面試。
筆試前在市人社局網站公告進入筆試和面試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并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電話通知入圍考生,入圍人員憑本人二代身份證領取筆試、面試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