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鄒平縣退役士兵申請專項公益性崗位安置意見
四、加強公益性崗位管理
(一)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合同,并取消其公益性崗位資格及相關待遇。
1.因個人原因未參加選崗或選崗后拒不上崗的;
2.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
3.受刑事處罰等違反法律法規情形的。
(二)用人單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須向縣委、縣政府寫出書面檢查,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處理。
1.選崗人員選崗后,5日內不接收安排上崗的;
2.不按上級有關規定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存在“吃空餉”等現象的;
3.公益性崗位人員考勤、工作表現等情況弄虛作假的;
4.不按規定時限、標準發放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的;
5.套取公益性崗位資金等情形的。
舉報電話:4357492
原標題:鄒平縣2017年退役士兵申請專項公益性崗位安置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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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平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7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