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通化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公告【招107人】
為全面優化市直機關干部隊伍結構,建立來自基層的公務員培養選拔機制,選人用人公信度,根據《吉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吉組發〔2017〕1號),經市委組織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研究,決定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7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的范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范圍
1.遴選面向通化地區(含梅河口市)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中已進行公務員(含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符合轉任條件的科級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中進行;
2.參加遴選人員工資福利由通化地區財政負擔。
(二)公開遴選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4.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學歷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其職位條件規定執行);
6.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7月25日以后出生),特殊崗位年齡要求以附件職位及條件表為準;
7.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8.身體健康;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符合相關職位報考條件(其中,公務員工作經歷年限和學歷情況按截止2017年7月25日計算)。
(三)公開遴選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報考人員與公開遴選機關在職公務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予回避,不得報考該機關;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選程序
(一)遴選計劃
2017年通化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資格條件以“通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ths.gov.cn)公布信息為準。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7月25日至26日上午8 :30—11:30,下午13:30—17:00。要求本人現場報名,由遴選單位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通化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通化市新光路296號(通化市中心醫院附近)
筆試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遴選職位,根據遴選同一職位報名人數情況進行職位取消或核減,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具體改報時間為7月28日上午8 :30—11:30,本人到通化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通化市新光路296號(中心醫院附近),現場進行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由遴選單位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再受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