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茂名信宜市事業單位醫療崗招聘公告【招84人】
一、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一般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3)。
4.年齡18-35周歲,部分崗位為18-30周歲,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具體年齡要求詳見職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或違背承諾行為的。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核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核,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所聘崗位執行信宜市規定的薪酬待遇。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