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事業單位:2014年山東省青島膠州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94人】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報到證、二代身份證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從業資格證書(須在2014年4月21日之前取得)等相關材料;屬在職人員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屬無業人員的還需提交失業證或檔案代管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2014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但還未發放畢業證和報到證的,還需提交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和成績表;參加定向招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交下列材料: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青島市“社區工作者”項目的人員要出具青島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區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
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招聘崗位按1:3.5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其中1:3比例范圍為正式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其它人員為資格審查遞補人員。正式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在資格審查遞補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經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到低分最終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應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