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咸安區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咸安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將我區2017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7月17日—7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區公務員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咸安區長安大道68號,區公務員局一樓)。
四、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1.近期彩色1寸登記照2張(與筆試準考證同底登記照,在背面備注姓名);
2.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職稱證、職(執、從)業證、三支一扶期滿合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的學歷認證結果(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址:http://www.cscse.edu.cn)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3.社會在職人員出具所在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須蓋章,如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不一致的,需提供離職證明)。
4.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明的復印件或工資發放證明等。
五、其他事項
1、考生原則上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現場的, 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可委托他人帶資料到現場進行復審,但須提供考生本人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
2、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如出現面試名額空缺,則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復審對象。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面試資格,應向區公務員局出具書面聲明或將聲明通過傳真、掃描等方式發送至區公務員局。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 與我們聯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聯系電話:0715-8328247
原標題:2017年咸安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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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咸安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咸安區公務員局
2017年7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