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高州市招聘醫療衛生單位工勤人員公告【招3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規定,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高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決定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單位工勤技能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要求具有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駐高州撤并改部隊隨軍家屬 (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4.年齡40周歲以下。年齡和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或違背承諾行為的。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所聘崗位執行高州市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7年7月24至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報名地點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地點:高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5樓人事股(高州市府前北路209號,聯系電話:6662562)。
(三)注意事項
1.報考提供如下資料:(1)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需附上有效的學歷鑒證原件及復印件;(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隨軍家屬證明材料; (4)學歷和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級證書、中共黨員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5)其他重要業績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原件、復印件;(7)職位表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需的證件原件、復印件。
2.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于7月27日前到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符合《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規定,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經審查合格后,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規定,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經審查合格后,筆試成績加10分。
4.在職人員報考需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在現場報名時提供書面證明。
5.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等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擬聘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