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舟山市普陀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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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4年4月21日-4月26日,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4月26日16:00前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4月26日16:00以后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報考其他崗位。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14年4月21日9:00-4月28日24:00。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網站辦理網上繳費(報考人員應開通網上銀行),報名費每人80元。未按規定時間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同一崗位繳費確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人事主管部門將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已繳費人員在2014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上網(http://www.zsrsks.gov.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考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1、筆試。筆試由省里統一命題,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考試時間為2014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2、面試。筆試成績公布后,報考區公安分局警務輔助服務中心的人員需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1:4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3確定),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照人力社保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報考人員放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均不再遞補。體能測評工作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主管部門聯合組織。
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六)資格復審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還應提供服務地縣(區)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年限、考核稱職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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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