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是事業單位:2014年四川眉山洪雅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71人】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人員。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復核考核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因自愿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經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同意后,可在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眉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mspta.gov.cn上公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專業、考試成績、擬聘用崗位和監督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無異議的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實際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與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責任自負。由此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一)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者,在規定時間內到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審核確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1.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原工作單位同意流(調)動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其中:原機關事業單位同意流(調)動的人員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流(調)動手續;
2.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二)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應在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規定的時限內(具體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聘用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其中:服務期未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退役大學生士兵按規定辦理退役手續后),再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三)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所有受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受聘人員在服務期未滿前,不得辦理調(流)動。
(五)未明確具體招聘單位的崗位,受聘人員由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統籌安排聘用到具體單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