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黔東南州直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公告【招106人】
為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人才隊伍素質,根據《黔東南州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黔東南州事業單位人才需求情況,經研究,2017年決定吸收引進州直屬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33名、急需緊缺人才73名。為做好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特制定本引進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由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黔東南州編委辦公室、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牽頭,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統籌組織實施。
二、引進原則
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三、引才崗位
詳情見附件。
四、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及急需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職位有年齡限制(詳見附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實施方案》及崗位表中學歷條件明確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級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并具備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4.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含參加2017年度計劃已簽約的);
5.黔東南州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正式干部(工勤編制人員除外)及辭職未滿6個月的(計算時間截止本次報名時止);
6.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五、引進程序
此次人才引進按發布引進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及面試(面談、專業測評)、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通過“黔東南州人力資源社會網”(http://gzqdn.lss.gov.cn)“事業單位招聘”欄目發布引進的職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引才信息發布官方網站為“黔東南州人力資源社會網(http://gzqdn.lss.gov.cn)”。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進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生也可提前以電子郵件等形式將相關材料送報考單位審查,并主動電話聯系確認是否符合報考條件。
報名不收取報名考務費。報名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
報考者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
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本《實施方案》規定進入考試環節。
各單位按照本《實施方案》和報考者填寫的《報名表》及提交的相關材料,對其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者,由負責資格審查的部門和同志簽署意見,并蓋公章。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考試環節資格。經資格審查后,通過審查人員人數低于引才計劃數的職位減少引才計劃數;無人通過資格審查的,該崗位取消。
被減少或取消的崗位,可在下一輪引才時繼續使用。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需根據崗位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報考職位所需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崗位需求的所學專業條件,以國家認可的《畢業證書》明確的在校學習專業為準,專業不一致的,資格審查不得通過;畢業證書由資格復審單位審查;
2.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3.《黔東南州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吸收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第二輪)原件1份;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5.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應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
6.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教師資格證、執業資格證等)。本年度已通過執業(從業)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的,可提供考試合格的成績單(需加蓋縣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公章),并同時提供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證書證件原件的承諾書。
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如在引進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取消其應聘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