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普安縣人民醫院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引進17名簡章
為深化醫療衛生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我縣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著力解決醫療人才緊缺的狀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以及《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動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意見》(黔黨發〔2015〕18號)、《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動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州黨發〔2015〕11號)、《中共普安縣委普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動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普黨發〔2015〕23號)等文件精神,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17名,為確保引進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引進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引進工作按照發布引進簡章、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引進計劃及職位
2017年公開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17名,具體引進崗位及名額詳見《普安縣人民醫院2017年公開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職位一覽表》。
三、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及以上醫學類畢業生,部分臨床急需崗位對取得相關職稱資格以上者,學歷可放寬到大專。
(二)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7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5周歲(197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5.具備引進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普安縣人民醫院2017年公開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職位一覽表》。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引進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畢業生;
2.截止到2017年7月1日黔西南州在職、在編公務員(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工勤人員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除外);
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期限內的人員;
7.任職(工作)或服兵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行政處罰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
8.引進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職位的人員;
9.不符合引進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0.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當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執行);
11.司法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人員;
12.在校學習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被院校給予處分的畢業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