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宜昌高新區事業單位招聘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17年宜昌高新區部分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
根據《2017年宜昌高新區部分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在該職位筆試折算成績由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詳見宜昌高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2017年宜昌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人員名單公告)。
二、資格復審時間
7月6日至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資格復審由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審核。
教育系統:宜昌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大樓9樓911室(發展大道55號),咨詢電話:0717-6334365;0717-6331781;
財政系統:白洋鎮財政所2樓財務室(白洋鎮臨江街64號,白洋鎮衛生院正對面),咨詢電話:0717-4400091;
衛生系統:宜昌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大樓8樓811室(發展大道55號),咨詢電話:0717-6623832。
四、資格復審需提交的相關資料
1.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填寫《資格復審登記表》(見附件)。資格復審時,考生須配合審核單位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學歷。
2.對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的2017年高校畢業生,可由所在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證書的證明,但考生必須書面承諾可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應向審核機關提交,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核查。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3.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
以上證書、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相關事宜
1.考生原則上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現場的, 經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可委托他人帶資料到現場進行復審,但須提供考生本人委托書和委托人的身份證。
2.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聘單位聯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3.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單位將根據考生網上注冊的通訊方式給考生發短信。若考生在24小時內仍無回應,或回復了短信但未在要求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單位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4.從資格復審到錄用前,宜昌高新區網站(http://www.yckfq.gov.cn)將陸續發布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請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注意上網瀏覽。
5.未盡事宜按照省市有關公告執行。
原標題:2017年宜昌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進入面試人員資格復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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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高新區工委組織部
2017年7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