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西雙版納州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關于全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經商州委組織部同意,現將2017年西雙版納州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崗位
報考西雙版納州所屬黨群(不含法檢系統)、政府各級機關崗位(含大學生村官崗位)且進入資格復審環節條件的考生。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須具備的條件:1.筆試總成績不低于所報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2.筆試總成績的崗位排名在崗位招錄人數2倍比例范圍內。首批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西雙版納州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首批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7年7月10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點在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一樓大廳(景洪市易武路17號)。
三、資格復審時所需材料
資格復審是對考生報名信息的進一步核實,主要是做報名信息與證明材料的一致性比對。
考生根據安排,持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兩份,審核合格蓋章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考試公告所附的政策解答文件已有詳細說明,請審核人員務必認真閱讀)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要求考生本人親自到場,如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場的,可以由考生簽署委托書,請他人代為進行資格復審。
四、考生承諾確認、單位審核確認
為不浪費考試資源,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對是否參加面試及后續考錄過程作出承諾并現場簽字確認。資格復審時出現放棄或不合格人員的崗位,可進行2個批次的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開展面試。
五、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的相關要求嚴格按《云南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其附件執行。
(二)提醒廣大考生,認真及時地閱讀通知、公告及所有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三)面試及后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www.xsbnrc.cn)發布的相關通知或與招錄單位保持聯系暢通,如因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咨詢電話: 0691-2123744,2122670(傳真)。
原標題:關于2017年西雙版納州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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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西雙版納州考試錄用公務員首批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西雙版納州公務員局
2017年7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