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溫州市洞頭區委辦公室選調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全區各部門(包括教育、衛生系統等)、各街道(鄉鎮)全額撥款的事業編制人員。
二、選調職位
本次選調工作人員2名,其中選調區委政研室政研中心1名,區考核辦績效考核中心1名。
三、選調條件
(1)應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身體健康;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學歷在大學本科及以上,歷年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3)應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從事綜合文稿、信息、研究等綜合文字崗位的,年齡可適當放寬,學歷可放寬至大專;
(4)街道(鄉鎮)符合選調條件的工作人員還需滿足服務年限及組織人事部門有關文件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選調采取公開報名、綜合考察、擇優選調的方式進行。
1.公開報名。采取組織推薦或個人自薦方式。報名時間為7月3日-7月10日。報名者要如實填寫《洞頭區委辦〈政研室、考核辦〉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于報名期限內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交區委辦秘書科(聯系人:楊志平63480719、13806835581)。
2、資格審查。由區委辦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發出考察面試通知書。
3、綜合考察。由區委辦自行組織,采用適當的方式進行綜合考察,著重了解應試者的道德品質、工作態度、文字水平、工作實績等情況。
4、確定人選。根據綜合考察情況,經區委辦室務會議研究,擇優確定對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原標題:中共溫州市洞頭區委辦公室關于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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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溫州市洞頭區委辦公室
2017年7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