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遵義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113人】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關于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干部充實各級黨政機關的要求,建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以及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導向,根據《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遵義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面向基層公開擇優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決定開展遵義市2017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面向基層公開擇優選調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為確保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選調計劃及職位
本次市直部門共計劃選調公務員為3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1名,詳細職位見《遵義市2017年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1.市直機關選調人員范圍
遵義市所轄縣及縣以下機關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公登記備案的人員。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選調人員范圍
遵義市所轄縣及縣以下機關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公登記備案的人員。
3.事業單位選調人員范圍
遵義市所轄縣及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員。
市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市屬逆向流動范圍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參加選調。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40周歲及以下;
4.報考機關、參公管理單位須具有3年及以上在縣及縣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其中報考機關公務員職位的,須同時具備在鄉<鎮、街道>或村<社區>工作1年以上,含掛職鍛煉、駐村幫扶等經歷);報考事業單位需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
5.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以辦理正式調動手續時間起算);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7.未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
8.符合擬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7年6月23日計算。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