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巴州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93人】
(6)駐州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須提供現役軍人所在團級及以上部隊干部或軍務(警務)部門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結婚證或現役軍人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7)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
(8)招聘崗位條件中涉及的專業大類及具體專業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見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目錄》)執行。涉及大類的,報考人員專業須是大類中所列專業;涉及具體專業的,報考人員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具體專業相符。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按本職位筆試總成績依次遞補。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四)面試
1、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按照自治州事業單位招考領導小組的統一要求組織實施。
2、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在正式面試開考前4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綜合類、衛生類、巡邏防控類職位采取結構化面試;藝術體育類職位根據崗位性質采取相應形式進行;高層次人才引進職位面試方式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一律使用漢語答題。
(5)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有關規定,面試費用每人40元。
3、總成績的計算
綜合類、衛生類、巡邏防控類職位: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藝術體育類職位: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20%+面試成績×80%。
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
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按面試成績前三名進入考察環節,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
(五)體能測試
報考巡邏防控類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試。根據總成績,按報考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人選。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評。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體能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六)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附件3)執行。
體檢人員根據報考職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
體檢不合格,本人申請復查的,經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