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巴州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93人】
根據《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精神和《關于下達2017年巴州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261號)要求,結合部分事業單位空編缺崗和用人需求的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9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職位自愿報名,擇優錄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40周歲及以下,
(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76年6月21日至1999年6月21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81年6月21日至1999年6月21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86年6月21日至1999年6月21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25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91年6月21日至1999年6月21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20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96年6月21日至1999年6月21日期間出生,資格審查時實際年齡以身份證原件標注的出生日期為準)
其中藝術體育類職位年滿16周歲(即2001年6月21日以前出生)可以報考;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含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7、具有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招聘對象
1、巴州戶籍或生源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2、在巴州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服務期限為1年的須服務滿8個月及以上,服務期限為2年的須服務滿16個月及以上;
3、巴州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4、內地援巴州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5、駐州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
6、自治區統一選派到巴州目前在崗的留疆戰士的配偶。
說明:此次招聘凡涉及取得戶籍、基層服務期限、工作經歷、婚姻狀況等資質條件時間界限的,計算截止日期均為招聘報名第一日,即2017年6月21日(含當日,下同)。
巴州戶籍是指:截止2017年6月21日,報考人員戶籍在巴州行政區域內。
巴州生源是指:在巴州具有高中學籍,并從巴州考入各類高校的大中專畢業生。
面向全疆及全國戶籍招考的職位詳見《職位表》,職位表中沒有備注戶籍要求的,是指面向上述招聘對象。
當地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在當地工作的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駐當地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除可報考對戶籍無特殊要求的職位外,也可報考要求巴州戶籍(生源)以及當地戶籍(生源)的職位。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可以報考服務地戶籍(生源)的職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