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月湖區競爭性選拔鎮(街道)副科級領導干部6人公告公告【招6人】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促使人才脫穎而出,經區委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競爭性選拔鎮(街道)副科級領導干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職位
鎮(街道)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司法所所長共6名,其中3名面向副科級事業編干部。
二、選拔條件
報名人員除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群眾公認、實績突出。
2. 在編在崗的事業編制的國家正式干部(或2003年之前經設區市以上人事部門備案同意的聘用干部,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及、醫院的工作人員),2006年1月之后進入事業單位的,必須經組織人事部門公開考錄(招聘)或國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員。
3. 工作年限滿4年(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并擔任相當科員職務滿3年,應有2年以上鄉鎮(街道)工作經歷或有參加過區重點項目、招商引資、征地拆遷、信訪維穩等中心工作的經歷。
4.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 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評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7. 沒有《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等規定的不得調任的情形。
8. 干部在錄用、任職試用期的,一律不能報名。
三、選拔程序
1. 發布公告(6月26日)。通過公示欄、月湖區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發布公告。
2. 推薦報名(6月27日—7月3日)。報名采取個人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攜帶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張及《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含電子版)等相關材料,到所在單位報名。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織)經集體研究后,按照“德才兼備、實績突出、作風過硬、群眾公認”的要求擇優推薦。推薦單位黨委(黨組織)要嚴格把好初審關,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推薦干部,并將相關材料統一匯總上報區競爭性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經濟大廈635辦公室),聯系電話:6220128,報送郵箱:yhqzzb6220128@163.com。
3. 資格審查(7月3日—7月7日)。區競爭性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復審。資格審查貫穿于全過程。
經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未達到選拔職位1:5比例的,則按實際報名人數核減選拔職位。
4.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總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競爭性選拔職位數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入闈面試人選(如入闈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
5.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領導能力和素質,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實行百分制計分。
面試結束之后,根據總成績(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從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如入闈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
6. 組織考察。區委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考察中必須認真審核干部本人檔案,對檔案中存在惡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終止考察程序,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7. 實踐鍛煉。區競爭性選拔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察情況,等額確定實踐人員名單,安排到區重點工程項目、中心工作中實踐3個月。3個月后區委派出考察組對實踐人員的任務完成情況、現實表現等進行考察。區競爭性選拔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踐鍛煉考察情況,提出建議人選,如有不適宜任職的情況,依次遞補。
8. 決定任命。區委常委會根據實踐期間的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任職人選,對擬任人選實行公示制和試用期制,試用期一年。
本方案由區競爭性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湖區競爭性選拔鎮(街道)副科級領導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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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