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醴陵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選調公告【招2人】
醴陵市委正式設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巡察辦),作為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辦事機構,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為進一步充實工作力量,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和湘組發〔2015〕2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的有關規定,巡察辦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2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職位與數量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1.報名范圍:
醴陵市范圍內具有公務員或參公身份,且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登記備案的在編在崗人員。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忠誠、干凈、擔當,品行端正,作風嚴謹,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工作表現突出。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副科級以下干部(不含副科級);身體健康。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經驗(時間截止至公告發布之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有關規定,未滿基層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1.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取報名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市委巡察辦(市老干局四樓402室)
3.報名要求: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他人代報。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醴陵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正反打印,報名人員可登錄湖南省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下載表格填寫,并按要求交所在單位審核后蓋章);
(2)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3張,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3)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若身份證與本人干部檔案出生時間記載不一致的,以檔案審查認定為準);
(4)《公務員(參公)錄用審批表》和《公務員(參公)登記表》(需加蓋檔案管理單位公章并簽署“與原件一致”意見)。
4.報名人員所填寫的信息和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信,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為確保選拔質量,擬選拔人數與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應達到1:4的比例方可開考,如達不到比例,則相應減少選拔人數。
資格審查結束后,符合條件人員于面試前一天,到市委巡察辦(市老干局四樓402室)領取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